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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情况(第二十九批)

  9月2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九批信访举报案件6宗(标“*”重点案件1宗),其中盐田区1宗,宝安区1宗,龙岗区1宗,光明区1宗,市直部门2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4个,噪声3个,水2个,土壤1个,其他1宗。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29批302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19宗),其中宝安区53宗,龙岗区47宗,龙华区32宗,南山区24宗,福田区21宗,罗湖区19宗,深汕合作区11宗,光明区8宗,坪山区6宗,盐田区5宗,大鹏新区2宗,市直部门74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133个,噪声107个,水49个,土壤38个,生态19个,辐射7个,海洋6个,其他60个。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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