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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0批179件举报件

  9月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10批涉及环境领域群众举报案件179件(来电63件,来信116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9件,包括佛山、揭阳各2件,广州、惠州、东莞、中山、阳江各1件。

  经分析,按污染类型分,水49件(占27.4%),大气70件(占39.1%),噪声40件(占22.3%),固废30件(占16.8%),土壤2件(占1.1%),核与辐射1件(占0.6%),生态破坏22件(占12.3%),海洋6件(占3.4%),农业农村16件(占8.9%),其他27件(占15.1%)。

  按地域和单位分,涉及21个地级以上市;按数量排序分,由高至低分别是广州25件,佛山17件,揭阳15件,深圳13件,惠州、中山各12件,肇庆9件,东莞、湛江各8件,汕头、梅州、阳江、茂名各7件,汕尾6件,河源5件,珠海、江门、清远、云浮各4件,潮州3件,韶关2件。

  目前,中央督察组交办举报案件10批共1130件(来电602件,来信528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共81件;交办督办案件共1件。

  截至9月6日,全省已对中央督察组交办的第一批至第三批共210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其中,已办结85件、阶段性办结52件、未办结73件,责令108家企业整改,立案处罚企业26家,立案侦查6宗,刑事拘留19人,约谈14人。(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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