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开展环评编制单位专项执法行动。
近期,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环评报告存在质量问题,因其环评编制单位住所及工商注册地址均位于罗湖区,宝安管理局立即协调罗湖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经现场核查,该环评编制单位所在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现场不符,涉嫌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已现场拍照、录像取证。待调查核实后,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环评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计分处理。
下一步,宝安管理局将继续加大环评报告编制质量问题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评报告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环评行业的良好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