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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调研交流

        为进一步推动“两法衔接”,形成依法惩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合力,8月13日,深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进行调研交流。

        会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处负责同志介绍了2023年以来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的进展、成效及存在问题,市公安局充分肯定了当前工作成效。随后,双方就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两法衔接”工作以及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充分研讨交流,并对近些年重点案件“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加强危险废物鉴定、环境违法问题线索交换、案件移送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协商,力促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近年来,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趋向更加隐蔽化、链条化、科技化,生态环境部门在案件办理时,存在取证难、溯源难、周期长等困难。为提升打击治理实效、做实做细行刑衔接,公安部门需要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证据固定或取证技巧等方面给予生态环境部门专业指导,确保执法规范化和案件的顺利侦破。

        会议提出,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联动互助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受理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标准,完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移交、会商联办等工作机制,实现违法行为线索互联。在后续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过程中,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同打击涉水、涉气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完善与公安部门的联动机制,持续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作用,双向发力、久久为功,共同筑牢深圳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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