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十三项、十六项任务已完成整改,具备验收销号条件。现将第六项、十三项、十六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12日)向我办反映。
受理电话:
第六项任务联系人:曹冲,电话:0755-88127969
第十三项任务联系人:黄莉,电话:0755-28714947
第十六项任务联系人:邢佳炫,电话:0755-8307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