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不断改革创新,执法稽查成为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程序、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和成效的有力抓手。近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结合生态环境部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办法(试行)》,在三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新路径。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执法稽查。通过深圳市智慧环保平台,对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静态数据和执法、监测等动态数据,进行科学管理、智能分析和细致研判,制定科学精准的稽查行动方案及流程,实现信息化手段和稽查工作互融互促,提高工作效率,有力促进执法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探索生态环境执法联合稽查新方向。一方面统筹调用行政区域内执法力量开展交叉稽查,促进各区域执法信息对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能力和规范办案水平;一方面组织各单位开展联合稽查,强化跨部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合作与交流,构建联防共治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提高执法稽查工作实效。三是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监督员制度。结合全市稽查工作实际,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群众代表等人员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稽查监督员,共同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对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促进作用,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架起一座桥梁,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监管新格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以“信息化”“联合式”“监督制”探索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新路径
发布日期:2023-04-12 浏览次数:-
(伴随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不断改革创新,执法稽查成为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程序、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和成效的有力抓手。近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为提高执法效能,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结合生态环境部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了《深圳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办法(试行)》,在三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