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森益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开展了环评文件复核及环评编制单位检查工作。经调查,你公司涉嫌存在环境影响信用评价平台登记的住所等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失信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失信记分2分决定。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失信记分决定书》(深环(光明)失决字〔2024〕4号)(内容详见附件),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失信记分决定书》(深环(光明)失决字〔2024〕4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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