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等污染防治、重金属和新污染物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相关管理、政务服务改革、生态环境科研工作。
分管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环境应急管理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处(审批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