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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3125R/2024-0152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11-06
名称: 一般固废和危废是否能贮存在一个固废房内?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6
主题词: 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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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和危废是否能贮存在一个固废房内?

发布日期:2024-11-06  浏览次数:-
(问:企业的固废房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防护要求,是否能将一般固废和危废分区贮存在一个固废房内?)

  问:企业的固废房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防护要求,是否能将一般固废和危废分区贮存在一个固废房内?

  答: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在满足上述法定要求前提下,现行法律法规暂未禁止或限制同一贮存场所内分区规范贮存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