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将罗湖区2026年第一季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如下:
一、空气环境
2026年第一季度,罗湖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90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0-118之间,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56天,空气质量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33天,空气质量达到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全市排名并列第3。
2026年第一季度,罗湖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9%,较上年同期下降1.1个百分点。SO2和NO2平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上升1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CO平均浓度为0.6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PM2.5平均浓度和O3评价浓度分别为33微克/立方米、18.5微克/立方米、119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微克/立方米、0.9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
二、水环境
(一)饮用水源
2026年第一季度深圳水库水质达地表水Ⅱ类标准,水库水质为中营养,达标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深圳水库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水质类别保持不变。
(二)河流
2026年第一季度,罗湖区有12条河流共计25个监测断面水质纳入监测。其中1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Ⅰ类标准(占4%);7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占28%);15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占60%);2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占8%)。
三、声环境
罗湖区内2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黄贝街道属2类功能区,笋岗街道属3类功能区。2026年第一季度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达标率98.9%,夜间噪声达标率为97.8%。
四、环境管理
2026年第一季度,罗湖区共审批建设项目0宗,核发排污许可证4宗。全区共对15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4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