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草案)》已于2016年1月28日至2月14日在深圳人居环境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集未收到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我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修订草案)》进行完善及审定,审定通过后将对外公布。 特此说明。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