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2014年9月18日至9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的各项工作已结束。我委根据意见的反馈情况对《深圳市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办法》做了进一步的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意见征集情况面向全市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10日
附件:
1、《深圳市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办法(修订稿)》
2、关于《深圳市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