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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域河流如何落实河长制?

  南方治水跟北方治霾一样难,难在部门联防、区域共治。由党政一把手管河湖或许就能解决,不过具体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7月10日至1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重点跨市域河流污染整治工作情况专题视察。第一财经记者从10日下午的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已经明确省级总河长由省长马兴瑞担任,副总河长由省委副书记任学锋、常务副省长林少春担任;境内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及鉴江五大河流(流域)分别由省委或省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省级河长;各市、县、镇总河长,由同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或实行双总河长制。

  建立制度只是第一步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2018年底前我国将全面建立由党政领导担任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并对河长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紧接着,水利部、环保部联合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随后纳入中央环保督察。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说,河长制的核心思想是要让各级党委政府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或者说要让党委政府当中领导成员具体的把某一段河的水污染工作任务背起来,让责任更清晰。

  就在一个多月前,广东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提出构建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体系,全省河长名单也将于下月底开始逐级公布。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还拟出台广东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河长制实施情况监督办法,确保河长制责任得到严格落实。

  在广东省人大代表、省人大环资委原主任委员陈耀光看来,河长制推出来只是一个开始,后面还有一个充实的过程。他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比较早就实行河长制的一些地市来看,这个制度本身是“充满了生命力”的,尤其在关键性工程的推进和全流域治理上,接下来的关键在于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

  “河长制不是一推出来就万事大吉了,我们现在要摸索是如何让河长能够责任更清晰、效率更高,且资源更多。”陈耀光说。

  要在同步上下功夫

  广东水系发达、河流纵横,且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全年八成以上的降水量集中在汛期的4月至10月,洪涝频繁,而枯水期降雨稀少,易成旱灾,是典型的水患大省。

  “与国内其他地方相比,珠三角地区又是河网水系的低洼平原,大部分河涌流速慢,一污染就难以自净,且跨市域河流多,水污染治理难度就更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咨询专家、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罗建中是本次视察组的成员之一,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跨市域河流的污染整治如何联动正是落实河长制的重点,也是难点。

  第一财经记者跟随视察组视察时发现,由于跨市域河流的河长是分段负责的,同一条河流经多个行政区域就会有多位河长共同参与治理,河长们之间若不沟通好、不统一采取措施,也无法达到好的治水效果。

  此外,有些河流本身就是界河,左右两岸分属不同的地市,还有些河流支流和干流分属不同的地市,任何一个局部没有做好,水质就没办法根本好转。

  陈耀光说,协调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和迫切,河长按行政区域而非流域划分,那么几个市的河长是平级协调就很难。他建议,由上级省政府相关部门介入,或由分管的总河长定期召开协调会议。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也建议,要在同步上下功夫--同步规范、投入、施工、监测、问责,“建议进一步明确跨市河流污染整治的协调机制,否则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事倍功半”。

  广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明确提出,深化治水区域协作,将治水与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相结合,实施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共治,统筹推进各类工程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探索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

  赋予河长相应的权力

  张波也曾表示,河长制实际上是协调机制,它一定要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格局,把中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张波这里说的“协调”指的是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也就是解决“九龙治水”的问题。不过,这必须以河长有统筹调配的权力为前提。

  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的是“总”河长,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基层河长要求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的情况。

  以污水管网的建设为例,截污是治污的关键,建设一个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已成为当下共识,这项工作归住建部门。但在推进的过程中,不同的区域进展不一,有的涉及征地拆迁,有的涉及老城区地下管网改造,那么,具体到某一基层的河长能否因所辖地区的管网铺设缓慢对上级住建部门提出要求、下达任务?

  此外,茅洲河已经正式聘任了45名民间河长,他们在履职中的权力如何界定?

  治水时,发改、财税、水利、国土、农业、交通、环保、经贸、住建、工商、公安乃至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分工、各具使命,一旦发生上述情况是否需要上级河长予以协调?这是否会影响效率?

  “截污管网的铺设是全省性的滞后,怎么给每级河长设定责任?责任和权力匹配了,追责才有道理。”陈耀光说。

  广东省人大代表、中广核陆丰公司人事管理主任万军对此表示赞同,他还建议,在赋予河长相应权力的基础上创新治理补偿机制,“比如让河长跨界治理。界河的左右岸由于发展水平差异大,要达到同步十分困难,能否让一方河长统筹、跨界治理整段流域,另一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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