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2号)的规定,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为甲、乙、丙三级。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级 别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甲
>4E9
乙
2E7~4E9
丙
豁免活度值以上-2E7
注: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类放射源;
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Ⅲ类放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