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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密封源工作场所如何分级?

  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关于发布放射源分类办法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62号)的规定,非密封源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的大小分为甲、乙、丙三级。

  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

级  别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Bq

>4E9

2E7~4E9

豁免活度值以上-2E7

  注:甲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Ⅰ类放射源;

  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Ⅱ类放射源;

  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参照Ⅲ类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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