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使公众中有关关键人群组的成员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下述限值:
(a)年有效剂量,1mSv;
(b)特殊情况下,如果5个连续年的年平均剂量不超过1mSv,则某一单一年份的有效剂量可提高到5mSv;
(c)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15mSv; d)皮肤的年当量剂量,50mSv。 B1.2.2 慰问者及探视人员的剂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