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空气污染,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原国家环保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并于2007年1月19日开始实施。我省PM2.5的监测站点就是根据该规范的有关要求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