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危险废物(HW18)。但是在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6.3 条要求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另一种情形是,如果经过预处理后,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有关要求的,协同处置过程也纳入豁免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