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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修订了哪些内容?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1998年首次发布实施以来,历经2008年、2016年、2020年和2024年4次修订,已经逐步完善。目前新修订的《名录》,主要对三部分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正文部分:修改了第六条第二款,完善了鉴别后危险废物的归类管理。

  附表部分:本《名录》共计列入470种危险废物,相比2021年版《名录》总共增加了3种。其中,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工艺和管理实践,整合2种废物代码、拆分1种废物代码;新增4种普遍具有危险特性的锡冶炼废物。此外,修改了个别危险废物的文字表述或危险特性表述,还新增了6条注释。

  附录部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研究结果和各地环境管理实践,删除了2条豁免规定,新增了1条豁免规定,修改部分危险废物豁免条件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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