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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利用海洋处置固体废物?

  利用海洋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置的方法主要有海洋倾倒和远洋焚烧两种。海洋倾倒是指选择距离和深度适宜的处置场,将固体物直接倒入海洋的一种处置方法。为了防止海洋污染,固体废物必须根据《海洋倾废管理条例》的操作程序,在获得倾倒许可证后方可按其种类、性质和数量进行倾倒。对于放射性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有害废物,尚需进行水泥固化处理后才能倾倒;含有机卤素、汞、镉及其化合物、强放射性废物、原油、石油炼制品及其废弃物,还有能在海面漂浮的物质,严禁向海洋倾倒。海洋焚烧是近年来发展利用焚烧船在远海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的方法,其管理程序与海洋倾倒管理程序相同,其焚烧器机构则依被处理的废物种类而异,这种处理处置方法较适于各种含卤素的有机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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