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版)有关规定,年用溶剂型胶粘剂 10 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 3 吨及以上的;有橡胶硫化工艺的;有塑料注塑工艺且有废水、废气排放需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制鞋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塑料注塑工艺的其他项目需环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