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快速路建设过程中,使用项目驻地临时用地,在临时用地红线范围内把建路过程中产生的基坑及路基余渣土进行筛分清洗,回用于道路建设基坑及路基回填,废水中的泥渣经压滤后回用于道路建设基坑及路基回填,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工程为临时工程,道路完工后进行拆除,由于道路环评未包含本临时工程的建设,请问此临时工程是否需要进行环评?
答:若您公司拟建的临时工程属所述项目的临时性工程,且满足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文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可不再另行开展环评工作,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