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业噪声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无噪声敏感建筑物时,如何确认声功能区?是否无敏感建筑物的不需要填报噪声;另外厂界外敏感建筑物的划定范围具体是指厂界外多少米?
答: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实施范围中的企业均需填报工业噪声相关内容,不论其周边有无声环境敏感建筑物。声功能区的划分参照GB 3096和GB/T 15190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