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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有效期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重点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名录(试行)》(深环规〔2022〕1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8年1月24日。本名录适用于深圳市已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未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区域执行《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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