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市民来电反映其单位在珠海市,现与深圳市供应商对接,供应商称,深圳市的企业有政策表明,无法进行酸洗作业,酸洗作业是使用酸剂将铜表面的氧化铜洗去的操作,市民咨询深圳市是否有禁止酸洗作业的政策,是否存在也不允许保存酸洗作业的设备和化学剂等要求。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等支流),禁止建设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等重污染项目,暂停审批电氧化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