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行环保验收的项目有两类:一类是有污染物排放、按规定需要对其污染治理设施进行验收的生产类项目;另一类是在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工程类项目。
生产类项目应先向原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试运行申请,经环保部门批准后开始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再向环保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投入生产或使用(即环保验收)申请。
建设工程类项目应向原项目审批的环保部门提出对备用发电机、冷却塔等的噪声、废气等污染物进行监测的申请,经同意后委托环保监测部门进行监测后向环保部门提出环境保护设施投入生产或使用(即环保验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