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类)原件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3、建设工程总平面设计图复印件1份
4、排水管理部门出具的排水许可证复印件1份
5、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建设工程防治污染设计方案及工程合同[原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提交复印件一份]
6、合法的监测部门出具的污染物排放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