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并于2018年4月28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该决定,涉及显示器件;集成电路;有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计算机制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只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