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其他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环境敏感区包括: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富营养化水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