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工程属跨流域调水;大中型河流引水;小型河流年总引水量占天然年径流量1/4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必须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涉及环境敏感区有: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