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事项”的 申请表格有“污染类”和“生态类”二种。
其中:污染类是指排放污染物并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影响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电力、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金属制品、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机械电子、石化化工、医药、轻工、纺织化纤、核与辐射等建设项目;生态类是指涉及新的土地开发和占用,并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水利、农林牧渔、石油天然气、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水运、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