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分类如下: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