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四条.建设内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建、扩建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 类别按照改建、扩建的工程内容确定。 此项内容是否适用于深圳现分类名录以及即将发布的新名录?
深圳市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环评登记依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2018年版),该名录修订版近期即将发布,改建、扩建项目的环评分类问题请以最新发布的深圳市名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