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版)有关规定,从事制鞋业年用溶剂型胶粘剂10吨及以上的,或年用溶剂型处理剂3吨及以上的;有橡胶硫化工艺的;有塑料注塑工艺且有废水、废气排放需要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生产企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