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市民大家好!感谢大家参与今天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在线访谈活动。今天我们邀请的主要嘉宾为市人居环境委王伟雄副主任、固体废物和声环境管理处李民副处长,他们将与市民、网友们进行线上线下互动交流。
今年4月份以来,生态环境部陆续印发了《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对环境应急预案给出了进一步指导意见。省生态环境厅于9月份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省纳入预案管理的行业企业类型,提出了更高更细要求。接下来请市人居环境委王伟雄副主任、固体废物和声环境管理处李民副处长就我市的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与大家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咨询,积极参与。
【企业代表】哪些企业需要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备案管理办法要求:
1、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
2、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
4、尾矿库企业;
5、贮存、运输、使用放射源或射线装置的企业事业单位。
【企业代表】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主要有哪些指导性文件?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环发[2015]4号,2015.1.8发布)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深圳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深人环[2015]202号,2015.5.12发布)
《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技术指南》(粤环办函〔2016〕148号,2016.6.8印发)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省环保厅《关于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环〔2018〕44号)
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 等
【cc】什么是环境应急预案?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小黄】应急预案有哪些类别?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
指企业为应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环境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
指企业为应对某一类突发环境事件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通常,可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3、现场处置方案:
指企业根据不同突发环境事件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Sunny】环境应急预案有哪些表现形式?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经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应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
经评估确定为一般环境风险的企业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这种情形(特别是重金属污染企业)建议采用“1+N”模式,即编制1个简易综合预案和若干现场处置方案。综合预案的内容可简化为:应急组织职责分配、预警措施、信息报告、响应程序、应急物资、预案管理(演练、修订)等内容,其他可省略。N个现场处置方案则要具体、细致、可操作。
【小肥婷】我省有哪些备案管理要求?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1、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2、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以下建设项目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按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的除外)。
(1)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3)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3、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除前述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
【蓉】如何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企业可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委托编制的,企业要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1、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
2、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 估报告参照市人居环境委印发的《深圳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编制);
3、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4、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通常,评审组由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邻单位或居民代表、评审专家组成);
5、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
【木林】哪些情况下企业需要及时修订预案?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企业至少每三年对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1、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2、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3、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6、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yehk1】企业如何进行备案?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企业首次备案时,在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等五份文件提交给属地环保备案受理部门。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齐的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
【狼外公】备案实施过程有哪些管理要求?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领悟】哪些情况下环保部门可实施处罚?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1、未按照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2、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3、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4、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的;
5、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对于以上违反预案管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感谢市人居环境委王伟雄副主任以及固体废物和声环境管理处李民副处长就企业和网友关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等做了全面的介绍。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在线访谈活动到此结束。直播结束后我们将把本次在线访谈的内容公布在网站“互动交流”下的“在线访谈”栏目中,以供大家查询。感谢各位网友的积极参与,感谢广大市民对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各位嘉宾的参与。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