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公室为市生态环境局直属行政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
二、制定本市饮用水源保护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家、省饮用水源环保专项督察对接工作。
四、协调各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饮用水源保护责任。
五、组织、协调本市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各管理局饮用水源监管工作。
七、负责建立饮用水源预警预报机制,指导、协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