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拥有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的技术队伍,在编人员中80%以上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各类监测工作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充分体现环境监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具备向社会提供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含大气降水)、土壤(底质、固体废弃物)、生物(含生物残留体)、噪声、振动、放射性、海洋、室内空气质量等类别1300多个监测项目的能力以及环境设备检测的能力。
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于1991年通过计量认证,2000年在全国环保监测系统中率先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现为CMA、CNAS双体系运行,其中资质认定5个领域、15个类别、499个方法、1798个参数,实验室认可5个检测对象、108个方法、98个项目、646个参数。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处同行的先进水平,所出具的监测报告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了亚洲、欧洲、美洲、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