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选聘职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和《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选聘职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及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
二、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
2023年1月30日(周一)上午7:30。
(二)集合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50号环保大院3栋。
(三)体检程序。
1.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单按时参加体检,并准备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1张。
2.考生体检表由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给工作人员。
3.体检费由招考单位向体检医院支付。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如严重违反纪律,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其体检和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体检时请保持空腹,以便后续检查项目顺利进行。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疗机构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告知体检结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