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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选聘职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

  根据《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选聘职员公告》,现对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6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桂一街50号环保大院3栋305室,邮编:518001,监督电话:0755-25986453,传真:0755-25580075,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选聘职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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