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攻坚克难、奋勇前行,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统筹落实,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诠释忠诚担当。始终将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奋力推动美丽中国典范建设再上新台阶。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新突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97.8%、同比提升5.7个百分点,臭氧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0.9%,PM2.5为17.6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1、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3,大气质量居全国超大城市第一;21个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5.2%,310条河流按河长计算优良比例达73.9%、同比提升6.3个百分点。服务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助力重大项目落地,完成盐田港码头工程等13个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精准发力减轻企业负担,新增13座危废收集设施,推动中小微企业危废处置成本下降约50%。改革创新取得新进展。出台实施全国首个成品油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发布全国首个夜间光环境质量地方标准和首部城市碳汇评价标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获得国务院2023年督查激励。助力粤港澳美丽湾区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托深港环保合作专班开展36次交流互访,协同香港推进深圳河湾流域水污染治理等8项任务。融入全球环境治理迈向新阶段。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落户深圳,举办“一带一路”绿色创新大会纳入国家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深圳专场”首次亮相联合国气候大会,以专场形式向世界展示深圳绿色低碳发展的实践和成效。
(二)强化系统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将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纵深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擦亮“深圳蓝”品牌,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以宝安区重点工业企业VOCs治理试点带动全市攻坚行动,提前实施国家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淘汰老旧车约6.1万辆,推行餐饮企业“红黄绿分区”,实行餐饮油烟源头管控。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专项攻坚深圳河、茅洲河、深圳湾、珠江口水质提升,强力推进332项攻坚任务,深圳河口、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汛期污染强度同比分别下降16.3%、30.0%,西部海域入海河流总氮同比下降14.07%。努力打造“宁静城市”,发布全国首个宁静城市建设规划,出台噪声分类管理名录,实施噪声分类管控,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2.5%,同比提升7.5个百分点。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推动建成4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新改建60个回收中转站;出台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化学物质统计调查。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全国率先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评估,建成全市生态质量样地监测体系。
(三)强化服务支撑,坚定不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碳交易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成立气候投融资促进中心,签发首批5万余吨碳普惠减排量,新增32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精准扶持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开展环保产业统计调查,推动盐田区小梅沙片区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项目入选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支持服务制造业发展,推进区域环评制度落地,已完成和正在开展区域环评面积达到陆域面积的72%;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升级,依托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资助196家企业共4782万元升级改造治污设施。
(四)强化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持续深化改革,突出先行示范,推动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效。强化专业技术支撑,高规格成立美丽中国典范专家咨询委员会。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出台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修订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率先在全国发布9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构建现代化监测体系,全球首个位于城市生态系统内部的公顷大样地投入使用,建成空天地一体的城市碳监测网络体系。
(五)强化模范机关创建,全方位打造生态环保铁军。始终以理想信念引领前行方向,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的政治素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深入一线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圳生动实践专题宣讲,构建“1+8+105”调研课题体系,推动解决问题120个,形成300余项调研转化成果。持续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完成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换届,从7个方面36项重点项目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开展2轮基层党务专项督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生态特色党建品牌,“生态哨兵改革”案例获广东省市直机关“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二等奖,区域环评改革、“环保顾问”案例获2023年度“以人民为中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民服务优秀案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新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点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方面,以PM2.5控制为主线,聚焦VOCs和NOx协同减排,重点推进工业企业VOCs、柴油货车、扬尘污染治理,努力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下降。水方面,抓好茅洲河等5个提质攻坚行动,推进西部海域水质净化厂和入海河流降总氮,打造更多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噪声方面,深入推进“宁静城市”建设,力争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控制在56分贝以下。固废方面,重点深化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生态方面,开展陆域生态调查评估,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监管,助力高标准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
(二)服务支撑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发布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推动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的区域环评成果落地,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推动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EOD模式项目库。围绕“制造业当家”加大“环保顾问”“环保管家”等帮扶指导力度,支持企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
(三)全力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抓好减污降碳顶层设计,出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年度工作方案,编制市区两级温室气体清单及网格化清单,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深化发展碳交易市场,推动碳市场扩容提速,加快构建碳普惠和碳市场统一管理平台,探索建立跨区域碳普惠合作机制。深化试点示范,统筹推进三批共88个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在街道层级试点探索碳排放评价融入区域环评,争取入选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四)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开展强制性地方标准等重点标准的宣贯实施。提升科技化水平,围绕臭氧和汛期总磷、溶解氧超标等关键问题开展专项研究。深化综合改革试点,开展气候投融资改革,稳步推动绿色低碳气候投资基金运行。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深化深港环保合作,推动后海湾湿地资源联合保护等合作事项落地。
(五)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建设,持续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基层宣教活动,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建立完善机关党委委员挂点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机制,深化“三争”行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创先争优活力。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全面防范基层廉政风险。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