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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

  一、2017年人居环境工作总结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变压力为动力,化被动为主动,围绕大局积极担当,对标对表奋力冲刺,聚焦问题攻坚克难,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市委巡察、省大气和水专项督查整改,扎实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圆满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责任考核任务,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7,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排名第6;灰霾天数22天,比上年减少5天。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12月份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建成区36条45段黑臭水体经治理基本消除黑臭;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噪声、辐射环境处于稳定状况。

  (一)围绕学懂弄通做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

  我们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主任办公会和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传达党的十九大及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印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副市长亲自指导,委领导以上率下,党员干部全面动员,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我们坚持读原文、悟原理推进“大学习”,深入一线、聚焦问题开展“大调研”,全力冲刺完成“大攻坚”。共组织各类宣讲学习6场,参加各类培训324人次,开展专题调研5项。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委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成为共同意志,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共同指向,持续提升环境质量打造美丽中国典范成为共同行动。党的十九大精神正在深圳环保领域落地生根,已经并将持续发挥强大的引领指导作用。

  我们紧扣“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签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谈话提醒,建立基层环境管理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坚持好干部标准,完成了9名处级干部提拔,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全力配合市委巡察,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2个问题,明确了95条整改措施,实施台账销号推进落实,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累计建立完善制度48项。通过巡察整改,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突出,“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加深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更加有序,我委党建工作实现了浴火重生、脱胎换骨的发展。

  (二)坚持高位立体推进,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我们主动担当,推动建立市领导主抓、各区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的立体工作格局;组织制定《深圳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1+9”文件,确定了8个方面35项重点整改任务,并纳入“2436400”工程,“红黄蓝”标识、“盯关跟”管理,强化督查督导,完成2017年任务10项,其余25项任务按进度推进。与此同时,扎实落实本部门承担的整改任务,对于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问题,坚持原则,迎难而上,研究建立违法工业企业“两断三清”关停标准,推动建立巡查机制,确保完成清理88栋违法建筑和59家工业企业的硬任务;对于比亚迪宝龙工业园、下坪垃圾填埋场、南方中集等废气扰民重点案件,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实现案结事了。比亚迪宝龙工业园的治理效果显著,得到督察组和周边市民群众的认可。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建立了一批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特别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逐步完善,各区、各相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大格局进一步巩固,环保事业必将迎来更为光明的前景。

  (三)聚焦短板冲刺攻坚,实施生态环境整治行动,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我们始终以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大会战、大攻坚、大整改,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全年协调、督促、推进治污保洁任务566个、1176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减排4.8%、0.3%、6.9%和4.0%,环境质量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总体优良,稳中趋好,市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全力推进治水提质攻坚。聚集环保系统治水力量,成立河长制和黑臭水体治理专项工作组,建立了环保部门水环境治理责任清单。推动市政府与各区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编制印发五大流域达标方案,明确了达标策略、路线图和关键项目。加强水质目标监管,大幅增加河流水库监测点位,建立了科学的水质监测通报排名机制和反应迅速的异常水质排查整治机制,共发布周报24期、排名11期、水质异常通报8期,形成了以水质为导向的倒逼工作态势。开展全市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启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雨季行动”成效显著。组织开展全市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汽车修理厂、农贸市场、洗车店、“小散乱污”企业和建成区黑臭水体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为打好三大污染源全面监管战役奠定了坚实基础。

  积极应对大气污染形势。超前谋划大气治理,推动市政府以一号文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明确了2020年PM2.5达到25微克/立方米的目标,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强化预警研判,及时制定《深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方案》,开展全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实施系列应急减排措施,有效遏制了大气质量反弹趋势。在全省率先实施老旧车提前淘汰政策,对重型柴油车执行国内最严的排放标准,在全国率先开展新车排放和环保信息公开检查。2017年全市淘汰老旧车1.07万辆,累计投放新能源汽车12.3万辆,公交车100%纯电动化。建成深水岸电泊位22个,全国第一,妈湾电厂码头岸电使用率提升至70%以上,累计1.3万艘次船舶使用低硫燃油。在全国率先发布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汽车制造、自行车制造、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完成水性漆改造,完成281家重点企业VOC整治。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污染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

  完成土壤污染调查任务。完成国家下达的疑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风险筛查,建立一企一档,完成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点位布设核实,共详查点位666个,划定详查单元124个,划定污染问题突出区域6个。以水源保护区、已收回建设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启动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明确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城市更新计划审批的前置条件。

  (四)着眼打基础利长远,完善规划政策法规体系,体制机制创新再上新台阶。

  我们坚持以战略眼光谋划环保事业发展目标策略,以系统思维强化生态环保顶层设计,生态环保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为生态环保工作注入强大动力,提供了坚实保障。

  规划计划进一步完善。强化规划引领,完成《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0年)》编制,形成市政府议案报市人大审议;积极参与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创建申报工作,高质量完成生态环保内容编制。推进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研究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高水准谋划深圳未来生态环保定位目标和思路举措。

  生态环保改革取得突破。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30项任务。《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通过市委深改组审议,先行先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电镀工业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开展环境经济核算研究。开展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前期工作。生态红线划定取得积极进展,形成初步研究方案。

  环境法治建设取得批量成果。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7部法规规章一次性修订,对60余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审查,制定执法规范制度13项。全面修订《深圳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建立了定额、精细的处罚裁量标准和明确、具体的执法手段指引,全市环保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五)实施最严监管执法,推进环境执法年活动,切实维护市民环境权益。

  我们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全方位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组织实施了春雷、雨季、利剑等系列执法行动,解决了一批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企业的环境行为进一步规范,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

  环保准入持续从严从紧。严格执行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限批政策,流域内项目否决率达15%,淘汰流域重污染企业36家。全市全年审批项目6611个,否决项目961个。积极服务华星光电、中芯国际、机场跑道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各项工作。制定《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18)》和五大流域污染源限批导向政策,环评审批提质提效。

  环境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典治乱、铁腕治污,集中全市环保执法力量对“小散乱污”企业实行扫楼式排查、碾压式整治;以黑臭水体流域涉水工业污染源为对象,开展“利剑一号”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违法企业实行“六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效果突出。全市共对2283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比上年增加35%,罚款金额2.42亿元,比上年增加59%,全省第一;搬迁企业1004家,关停企业148家,查封扣押130家,限产停产36家,移送拘留案件74宗、环境犯罪案件32宗,393家企业公开道歉承诺;对深圳市永利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开出1239万元的最高罚单,对违法企业形成了强大震慑。在大兵团作战、高强度执法中,环保执法人员展现了连续作战的拼劲、专业严谨的作风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执法队伍的纪律性和凝聚力得到增强。有这样一支队伍,有这样一种精神,有这样一种作风,我们一定能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环境安全维稳信访形势平稳可控。开展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系列行动,出动1.8万人次,检查企业近8000厂次,发现245处环境隐患,责令238家企业整改。完成全市12家危废经营单位、33家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和4处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我市4家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全部关停。创设环境维稳形势分析制度,对重点案件实施领导包案,有效化解了红花岭环境园等矛盾纠纷,强化应急值守与演练,妥善处理了下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泄露等突发事件。全年处理环境信访投诉8.6万宗,圆满完成了特别防护期环境维稳安保任务。

  (六)持续强化支撑保障,推进科技化信息化建设,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我们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科技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环境管理效能明显增强。

  环保科研创新成果丰硕。建成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系统。全年环境科研课题立项20项,安排经费2173万元,“创伤裸露坡面生态修复与水土保持关键技术研究”获广东省环保科技一等奖,“无氰环保镀金工艺项目”等2项课题获广东省环保科技二等奖。成功申请“环境科学实验室”项目,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国家合格评审,国家环保科学观测研究站成功获批。圆满完成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工作任务,启动陆域生态调查评估工作。

  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强化信息化建设统筹,完成市区一体化的审批、执法、污染源监控、监测、信息公开五大平台建设。建成环境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全委30多个业务系统45大类环境基础数据的集成和交换共享。完成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开发,实现水环境监测、监管等业务数据的整合和综合展示分析。完成全委政务内网业务系统向政务外网的迁移整合,开发移动办公业务系统并投入使用,提高了政务运转效率。

  环保合作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深莞惠经济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开始运作。深港在持久性有机污染防治、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等方面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积极参加香港卓越环保计划2016颁奖典礼和“香港环保博览2017”。“一带一路”环境中心正式获批,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紧密结合大气治理、治水提质、“利剑一号”行动等重点工作,积极宣传报道我市环保工作的新成效,累计报道867篇,组织召开了9场新闻发布会和媒体通气会。编制舆情快报33期,舆情专报21期,舆情监控和应对能力明显提升。做精做好 “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教品牌活动,完成绿色家园系列创建与环境教育基地考评工作,绿色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深圳环境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保工作仍面临诸多压力和挑战。污染物排放总量高位运行,环境承载逼近极限;环境质量改善不均,大气治理进入瓶颈期,异常情况应对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有待提高,水环境质量尚未形成持续改善的拐点;工业污染源集中管理水平不高,“小散乱污”企业监管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环境问题进入集中爆发期,环境质量改善速度滞后于市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诉求的增长,环境保护仍然是社会矛盾集中的领域;信息化建设滞后,难以支撑规范精细管理需求;环境保护责任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人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与走在前列、勇当尖兵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我们要直面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对于完成生态环保各项整改考核任务而言,也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保的各项决策,按照“城市质量提升年”的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创人居环境工作新局面。

  结合国家、省各项考核要求和自身实际,我们确定2018年具体工作目标是: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4%以上,PM2.5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达到地表水Ⅴ类,茅洲河水质大幅改善;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大幅度提升;声、辐射环境保持稳定;全年不发生重特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性群体事件。

  围绕这些目标,我们将2018年确定为“生态环保攻坚行动年”,贯穿全年要抓好“三项主线工作”,集中力量推进“八大具体行动”。“三项主线工作”是:

  一是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要在2017年兴起热潮、良好开局的基础上,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抓。特别是,要在做实方面下狠功夫、做大文章,深入一线开展调研,聚焦问题开展攻坚。围绕年度目标,拿出实实在在的措施,一项一项抓落实,进一步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作为头等大事,不打折扣推进2018年河流水质达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筑清理处置、黑臭水体治理等硬任务。要在上半年组织完成2017年任务整改落实情况复查,按照“一事一档”要求,全面整备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过程资料和佐证材料,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迎检准备。同时,研究健全环保督察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配合完成省环保督察迎检和整改工作。

  三是全面深化生态环保改革。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研究制定《深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和生态环境损害索赔试点,培育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推动建立环保法庭。高质量完成生态红线划定,推动各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力争1-2个城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或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做好中国人居环境奖复查迎检,确保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的复查和住建部的抽查。探索环评审批备案名录制管理。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建立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系统。推进“一带一路”环境中心正式运作,高水平筹备“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大会,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国际环境交流与合作。加快环境基础研究院筹建工作。

  “八大具体行动”是:

  (一)“深圳蓝”可持续行动。

  要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大气质量“好中更好、优中更优”,向国际一流迈进,确保全年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6微克/立方米。

  一是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尽早供应国Ⅵ标准车用燃油,对轻型柴油车提前执行国Ⅵ排放标准,推进城区物流货运车辆纯电动化,出租车100%纯电动化,淘汰老旧车5万辆。推广船舶岸电使用,确保远洋船舶岸电使用率达到5%以上;禁止使用达不到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5吨以下的叉车全部电动化。

  二是实施工业源提标治理行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过限值要求的生产生活类产品,全面完成涂装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改造,完成全部生物质燃料和柴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推进燃气机组烟气脱硝改造。

  三是实施绿色施工行动。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关于裸露土地铺盖防尘网、安装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等各项要求,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压实区级政府扬尘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二)河流水质达标行动。

  2018年是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的关键节点。我们要发挥参谋部、先锋队、督战队的作用,力推国考省考断面达标。

  一是狠抓五大流域水体达标方案落实,全面启动非建成区97条(其中61条重度黑臭)黑臭河流治理;统筹完成5河5库及133条黑臭河流域内所有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及验收。

  二是强化水质监测和通报排名数据应用,将水质源解析精确到具体区域和行业,提高精准治污、精准控污水平,研究建立通报排名约谈机制。

  三是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编制新洲河、后海河、福永河等10条入海河流水体达标方案,加大入海排水口排查清查力度,强化陆域入海污染源监管。

  (三)饮用水源安全行动。

  饮用水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千万市民,我们要将保障饮水源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是组织好“雨季行动”。严厉打击一级水源保护区种养活动,清拆水源保护区农家乐、乱搭建,坚决完成1119栋违法建筑和161项违法项目的清理处置。年底前推动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土地征转和围网管理,研究制定二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和建设项目的管理政策。

  二是结合生态红线划定,加快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科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力争3月底前通过市政府审议并上报省政府。完成36个饮用水源地排查,逐步实施分类指导、分阶段整治。

  三是研究完善饮用水源管理体制,结合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推动成立全市饮用水源管理机构,实现水源安全的统一管理。

  (四)“利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要用最刚性的执法保护好深圳的绿水青山。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完善挂图作战指挥体系,紧紧围绕黑臭水体整治、国考省考监测断面达标和饮用水源安全防护等,以工业企业排污纳管、污水处理厂依法运行、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法为重点,持续开展“利剑”系列行动,严格落实10条铁律和8项关停措施,严厉打击影响水环境质量的违法排污行为。适时针对大气、噪声等污染问题,组织开展“利剑”系列执法行动,把“利剑”打造成深圳响当当的环保执法品牌。

  (五)工业企业入园行动。

  按照企业集聚发展、土地集约使用、污染集中处理的思路,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深圳市工业企业入园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入园发展总体策略、实施方案、实施路径,确定入园发展计划,2018年底初步形成系统的政策支撑体系。调查筛选工业企业入园的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形成原址升级改造、入园发展和清退淘汰三类企业目录,优先鼓励宝安江碧工业园、龙岗中和盛世工业园开展试点工作。 

  (六)环境风险防控行动。

  环境安全是环保工作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我们要花大力气把环境安全维稳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年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一是压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12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成全市较高风险的7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和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形成危险源数据库。

  二是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宝安环境治理技术应用示范基地、东江环保等离子处置危险废弃物示范项目、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备用焚烧线建设,积极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环境科技产业园建设。

  三是全面完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制定全市污染地块清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数据库,编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图,形成土壤环境质量智慧管理系统,实施土壤分级、分类、分用途管理,研究建立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

  四是积极防范化解环境矛盾纠纷,明确指引,分类施策,切实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矛盾。创新环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拓展第三方参与,构建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对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建立环境信访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七)智慧环保建设行动。

  以“大集中、全覆盖、一体化”为目标,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和环境监控系统,实现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时监控、环境状况动态监测、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综合考虑环境管理、应急、指挥调度方面的业务需要,整合全市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境基础设施等基础数据,建设生态环境指挥大厅,实现全市生态环境数据的动态展示和综合分析。建设市区统一的污染源管理平台,以重点污染源管理为核心,摸清污染源管理底数,梳理和优化污染源管理业务流程,推进我市污染源的全面有效统一管理。要在年底前完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开工建设环境监管项目。

  (八)环境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我们要抓住环保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突出专业和技术特色,大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为全面履职提供支撑。

  一是扎实推进环保监察监测垂直管理改革。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做好基础摸底,科学制定方案,合理划分事权和定编定员。改革要稳妥推进,注重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和队伍的稳定。要通过垂改,理顺关系,调整机构编制,重塑体制,提升能力。

  二是强化统筹能力。按照“一张图”管规划布局、“一本账”管数据指标、“一支笔”管项目审批、“一源头”管住污染源、“一把剑”严格执法,强化科学研究和技术审查,提升信息化水平的思路,尽快完成委内机构优化调整,整合盘活资源,增强综合统筹能力、顶层设计能力、专业管理能力和大数据归集整合能力。

  三是提高监管能力。推进各区环保部门协管员队伍建设,借助信息化、网格化平台,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功能强大、市区一体的环境问题发现网、整治网和执法网,对环境问题能及时发现、精准定位,严厉推进整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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