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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2020年5月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不批准深圳市宏鑫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邮编:518101

  联系电话:2766020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审批结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深圳市宏鑫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松岗街道东方社区东方大道6号厂房101A

深圳市宏鑫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质量较差,我局决定对该项目做否批处理。

见附件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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