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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对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原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于2015年3月17日批复《深圳市罗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为深光环批[2015]200172号。2025年3月31日,我局收到深圳市罗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出的注销深圳市罗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光环批[2015]200172号环评批复文件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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