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2日,深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王斌主任带队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参加公益诉讼调研座谈会,调研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工作。罗湖管理局局长唐湘良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标准处副处长黄蕾、四级调研员王洪涛和罗湖管理局公益诉讼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会议。
会上,罗湖管理局对大气污染有关问题及近期承办的一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和罗湖管理局就生态环境公益利益保护及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应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王斌主任及检察院的其他相关负责同志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建议。一是检察院在办理环境刑事诉讼案件时应加强与环境部门联动,将环境刑事犯罪裁判与行政处罚形成闭环,多位一体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磋商阶段引入检察院监督,不仅有利于全面综合研判案件属性,更能助力磋商取得实质进展。
下一步,深圳市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和检察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深入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应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