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记协线上举办第二十六期环境茶座,众多专家、学者和地方代表围绕全国噪声污染防治现状、《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实施的重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杨龙在茶座上发表了致辞。作为《噪声法》实施后第一个发布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的城市,深圳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在茶座上介绍了相关经验。
噪声与人口、城市规划、地方发展密切相关。深圳平均道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密度位居全国第一,人口密度位居全国最高,作为一座年轻有活力的梦想之都,深圳市民对工作、生活的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噪声投诉量居高不下。
“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市提出了噪声污染防治具有深圳特色的五十项措施,印发了《深圳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2-2024 年)》,简称‘深五十条’”,深圳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这个行动方案中,深圳市提出了未来三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到2024年底前建立覆盖全市主要区域、道路、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市噪声治理体系日益健全,噪声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交通、施工、社会生活和工业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噪声严重污染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噪声敏感建筑物能得到有效的防护,群众反映突出噪声扰民问题得到缓解,公众满意度提升。
源头预防是其中重要的一个环节。深圳市在源头预防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编相关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建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全流程的控制机制。
“这既包括完善噪声敏感用地与高噪声排放源地的空间布局要求,预留合适间距,并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合理确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走向,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也包括加强规划方案噪声影响预测分析及评估,衔接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在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或修订过程中,重点评估在现有或规划交通干线、机场、工业区周边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从源头预防噪声污染等”,深圳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释了深圳市在噪声污染防治源头预防方面的措施。
该行动方案全面梳理了深圳在噪声污染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在制定过程中参考借鉴了国内外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优势,全行业全链条开展噪声治理。
“我们就是以先行先试的标准来进行规划,为建设先行示范区夯实基础,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圳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深圳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