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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部四区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跨区域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发起并联合坪山管理局、大鹏管理局、深汕管理局签订《深圳市东部环境应急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东部环境应急联合体,同时组织召开深圳市东部环境应急联防联控第一次联席会议,进一步健全深圳东部生态环境安全应急响应联动、处置、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东部区域整体环境应急联防能力。

   四方联合强合作 破解跨区域环境应急交流壁垒

  今年以来国内各地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有限空间作业、环保设施火灾等环境事件时有发生,面对环境安全隐患形式多样、隐蔽性高、危险性高的复杂形势,作为具有物资、队伍相对优势的工业大区,龙岗联合坪山、大鹏、深汕管理局及属地监测分站,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组建东部环境应急联合体,形成“一方有难,多方支援”的互助模式,有利于提高东部区域整体环境应急作战能力,打造一支“招之则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生态环保应急铁军。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东部环境应急联合体将以“1+6+6”模式,以“优势整合,互惠互利”“联合处置、合作共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为合作原则,推进建立“信息共建共享、资源优化整合、互动交流促进、协同快速响应”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协调联动,共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密防控环境安全风险。

  六项机制聚合力 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一键启动”

  为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东部环境应急联合体建立了轮值机制、磋商机制、协调机制、联络机制、交流机制等6项机制,加强东部环境应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日常交流沟通,让推动环境应急工作有抓手、有纽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人员按照事先分工立即到达点位,直接调动各方资源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高效抢抓时间科学处置应对。

  一方面,强化信息共通,加快第一时间响应应急突发事件速度。通过建立“东部环境应急微信群”等统一沟通平台,实现四区环境应急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有利于第一时间调度环境应急队伍、物资、技术力量等,提高环境应急类信息调度的及时性、统一性。

  另一方面,通过技术共建,提升应急工作实效。目前,龙岗分站在监测设备、技术人才储备方面基础较好,综合实力在全市前列,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在四区打造监测数据“东部中心站”,通过应急监测车、检测装备共享互助方式,及时解决偏远辖区如深汕分站、大鹏分站送检测样品到市站距离远、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此外,还通过人才交流、学习互鉴、技术交流,提升东部区域监测水平。如,各区均有第三方安全应急技术支持,但各自持有的专家团队有所不同,有些区技术相对薄弱,可以通过合作平台,实现专家智囊团队及应急物资仓库共享、技术资源互助,提升东部整体联防联控水平。

   六项合作夯实力 优势互补强化东部总体环境安全

  在党建引领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信息互通互联、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共享、环境应急技术互助共建、环境应急联演联训、突发环境事件协同作战等方面开展合作交流,重塑管理逻辑,将环境应急“管理”逻辑调整为“合作共赢”的治理理念,打破区域间框架束缚与利益壁垒。不仅通过党建引领基层环境应急要素整合、全类别环境应急物资共享、环境应急人才培养联动、特色环境应急项目联建、先进环境应急文化共育,还整合了东部各部门、企业、社会以及应急救援专家等各方资源,抓好优质资源共享,保障东部环境应急物资“功能全、数量足、调用易”。同时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各单位围绕日常管理中的环境安全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以及经验,例如大鹏与深汕共享海洋污染防治实战经验,坪山、大鹏与龙岗分别共享生物制药、电镀企业监管经验,通过合作,促进互通,举办针对性的环境案情技术知识培训、技能提升、团队建设等方面的研讨培训,优势互补提升东部总体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成立东部环境应急联合体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的内在要求,本质和目标是互惠互赢、共同发展。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深圳东部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四区打破行政区域边界环境应急监管界限,推动形成深圳东部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将有效提升区域间协同应对突发生态环境应急事件的能力。

  下一步,东部环境应急联合体将在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应急培训工作合作交流,通过联演联训、互学互鉴等形式,提高深圳东部四区的处置能力与协同能力,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共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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