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合作交流机制,加强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2024年4月2日,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指导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协调会议,并举行《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蒋宏奇出席会议并讲话,深圳、东莞、惠州三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省生态环境厅、三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深莞惠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工作历程,深入探讨了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跨区域环境监测机构监管、监测监控和预警信息数据共享、深莞惠三地执法协作、联合举办都市圈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都市圈发展规划落实等6项合作事宜,并审议通过了《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框架协议》。
蒋宏奇同志充分肯定三市生态环境局多年来在推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所采取的工作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三市的通力合作为新时期加强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强调,要深刻认识深圳都市圈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决策部署上,充分发挥“一主两副”核心区引擎作用,引领带动都市圈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合力营造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都市圈,共同打造生态环境品质国际一流的美丽湾区和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都市生活圈。
签约仪式上,在省生态环境厅蒋宏奇和三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共同见证下,三市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了《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明确了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统筹、法规标准协同、自然生态空间保护监督、污染防治攻坚等十大领域合作任务,提出共同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协调会议等四大合作机制。框架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三市生态环境领域的合作交流,为加强新时期都市圈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都市圈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