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噪声污染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法定图则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强化噪声污染规划源头防控,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噪声污染防治专篇编制要点》(以下简称“编制要点”),编制要点对噪声污染防治专篇的编制范围、基础框架、编制内容进行了规范。
噪声污染防治专篇制度,是《深圳市宁静城市建设规划(2023-2027年)》中首次提出的创新性举措,旨在通过专篇编制,指导用地单位重视规划源头防控,强化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敏感建筑物隔声降噪措施的落实,在适应深圳高密度建成区现状的基础上,推动“楼路、楼轨”噪声矛盾纠纷的化解。
编制要点提出在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其他功能调为居住)中,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噪声污染防治专篇,并作为重要的技术支撑文件报批。编制要点明确了《噪声污染防治专篇》的评价条件、评价阶段及范围,通过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主要噪声源分析、声环境模拟预测、达标评价等方式,重点评估在交通干线、机场、工业区周边规划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根据评估结论提出具备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并进一步预估采取措施后的降噪效果,在规划源头全面评判噪声影响、降噪效果等。
为更好地发挥噪声污染防治专篇效果,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专篇的管理程序,强化规划源头噪声防控研究,推动专篇提出的措施和要求传导至工程建设和项目验收等阶段,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