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上,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名单,深圳成功入选。近年来,深圳坚定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始终秉承减缓与适应并重的理念,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各领域气候适应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顶层设计,以气候适应目标引领城市长期发展。深圳率先将气候适应理念融入法律法规与城市规划,先后出台了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多项创新性地方立法,并将城市气候风险防范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台《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系统制定“十四五”期间深圳应对气候变化行动路径。发布国内首个市级适应气候变化中长期规划——《深圳市适应气候变化规划(2023-2035年)》,构建形成了“1+4+17”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提出更安全、更韧性、更宜居、更智慧的愿景,为有序推进深圳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提供指导。
坚持环境治理,以“绿美深圳”营造更宜居的城市环境。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提升,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8%,空气质量稳居全国超大城市第一;310条河流按河长计算优良比例达73.9%,同比提高6.3个百分点。积极推进“山海连城”计划,着力打造“鹏城万里”绿道品牌,城市生态系统质量和气候调节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建成各类型公园1290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8平方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覆盖率超过90%。持续营造社区绿色宜居环境,绿色宜居社区创建比例超过80%。加强地面风雨连廊规划和建设,完善全天候步行系统,已建设自行车道里程超过3500公里。
完善基础设施,以全维度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筑牢安全底座。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全市近50%的市域陆地面积纳入禁止开发建设范围,让生态系统在自然修复中保持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强化水资源安全保障,全市供水储备能力提高至60天;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74%。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安全,全市整体防洪潮能力达到100-200年一遇,内涝防治能力基本达到20-50年一遇。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达到46%。
加快能力建设,以创新设备和管理机制让城市管理更智慧。建设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级地面标准气候观测站点,构建“温室气体浓度—生态系统通量—重点企业排放”的多层次监测框架。建成新一代双偏振气象雷达、356米气象观测梯度塔等监测装置,智能网格气象预报精细化水平初步达到百米级、5分钟。构建“1+11+N”应急管理监测预警指挥体系与“31631”防灾减灾服务模式,创建579个综合减灾社区,实现应急避难场所社区100%覆盖。率先形成气象灾害综合风险“一张图两清单”,针对性发布健康保健和防护指南,2021年以来面向全市已发布274条高温热浪健康风险预警。
新起点,新气象。面对试点建设的新征程,深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位推进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科学布局,以“新”谋进,打造中国适应气候变化的“深圳样板”。(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