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加强高水平保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为充分发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加快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圳市培育发展安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4—2025年)》等文件精神,制定《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充分衔接国家、广东省最新要求并借鉴地方政策制定实施经验做法,在部门摸底调查、辖区先行先试政策梳理、专家咨询、重点企业意见征集等基础上,紧扣“一个核心”,围绕“两条主线”,做好“三个导向”,提出一系列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和激励措施。
“一个核心”: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绿色生产力加快发展。
“两个主线”:坚定不移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落实落细惠企政策。
“三个导向”:坚持目标导向,统筹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坚持问题导向,下更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坚持结果导向,以建立完善的正向激励机制促发展环境的持续优化。
《若干措施》主要包含四个版块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9部分34条,主要包含四个板块。一是以高水平绿色转型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包括持续深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强化审批服务要素保障,引导推动实体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二是以高水平保护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主要是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和加快促进城乡绿色协调发展;三是以生态环境服务增能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主要是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纵深提升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和推动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持续强化组织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帮扶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
深圳率先推进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
《若干措施》立足超大型城市发展定位,积极探索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路径,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环保所能,聚焦发展所需、企业所急、环保所能,积极推动治理提效、服务提质、改革提能,谋划构建了涵盖项目落地、转型发展等全流程、多层次的政策举措和激励措施,全面提升我市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供给能力,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
政策举措方面:率先推进碳排放总量与强度双控,建立健全以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机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推动水质净化厂协同处理食品行业等可生化性较好的工业废水,支持企业应用污泥减量化技术。积极创建“宁静小区”,打造高密度超大宁静城市典范。探索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和开展企业自愿性环境治理试点,鼓励支持企业开展环保合规建设。鼓励打造“智慧低空+治理+服务”模式,全面启动“综合查一次”生态环境执法。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深圳模式。
激励措施方面:开展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治理、支持打造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分类资助优秀和试点项目。对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先进技术示范和试点工程的企业予以资助。对纳入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推广库和开发库的项目业主、开展碳排放权融资业务且按时完成碳市场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予以资助。鼓励开发碳普惠体系下的方法学、应用程序和低碳场景,对开发机构分别给予资助。
《若干措施》实施将为深圳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绿色动力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士表示,在预期效果上,《若干措施》实施后,将产生以下效应:
一是绿色发展动能显著增强。有力保障生态环境资源要素供给,全面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深圳经济发展注入强劲绿色动力,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升级。
二是治污正向激励机制日益健全。积极引导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拓展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贴方向,增强企业和其他主体强化环境治理责任,全市发展的含绿量和竞争力不断提升。
三是生态环境支撑力持续增强。超大城市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品质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逐渐缩小,生态环境成为深圳最大的财富、优势和品牌,美丽成为深圳最大的竞争力和生产力。(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