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5—2030年)》《深圳都市圈移动源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移动源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加强跨市运营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与东莞市、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制定了《莞深惠跨市运营重型柴油货车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开展为期4个月的跨市运营重型柴油货车联合检查行动。
8月12日,首轮跨市联合执法行动在东莞凤岗开展。行动选取跨市主干道、货运通道等重型柴油货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设置检查点位,对跨区域运营的重型柴油货车开展路检路查。行动中,由三市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交通部门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严厉打击“三不两改一黑”问题(即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OBD、冒黑烟等)。首轮行动三市共抽检跨市通行重型柴油货车11台次,查处超标车辆2辆,其中存在断开尿素喷管1辆、拆除温度传感器1辆。
在本次联合检查行动开始前,深莞惠三市已进行了深入合作。2026年上半年,深莞惠三市已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共享,建立了检测不合格车辆跨市检测互锁机制,对排放检测不合格且未按要求完成维修治理的车辆,实行跨市检测锁定,倒逼车辆落实维修治理要求。这一机制的建立,有助于遏制以往检验不合格车辆通过“异地重检”逃避维修治理责任的问题。
从排放检验数据共享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莞惠三市在移动源污染区域联防联控上实现了“线上+线下”的多维度协同,跨市检测互锁机制强化了源头防线,让检测不合格车辆在深莞惠三市“不能逃”;联合检查行动加强了路面震慑,让超标车辆“不能跑”。两项举措各有侧重,共同推动区域移动源污染防治走深走实。
下一步,深莞惠三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强移动源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扎实推进本次跨市重型柴油货车联合检查各项工作。一方面持续加大路面与停放地联合检查力度,从严倒逼物流企业、车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车辆日常运维管理;另一方面深入分析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跟踪回访等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效,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